再看這篇文章,覺得相當有趣。當年我還沒進出版業。純粹就是架站自己寫爽的,文筆業久做現在已經沒有這種生猛寫字的力氣和膽量。對於當年自己曾經寫:如果真的長腦子,就不會一本接一本,毫無限制的看著同樣的橋段同樣的結局。--這種完全不怕死、不怕得罪羅曼史讀者的結論,如今的自己寫來恐怕會變成:這類書籍完全反應和滿足女性的性需求和幻想,跟男人愛看A書沒兩樣,只是女性讀者需要更多的幻想空間,不是只有奶大腿長即可,還要有怎麼從咖啡桌發展到床上的劇情!!但是女人們很容易混淆小說和現實的不同啊!寫得這麼長,我真的變成一個囉哩巴唆的歐巴桑了!(驚)


  到處都有亡國論,尤其在不安定的社會中。一件社會行為或是某種人形成了社會隱憂,便開始出現各種亡國論調。像日本泡沫經濟之後,高中大學女生的援交行為,引發「女子高中生亡國論」便是一例,或許可說日本學者、評論家過於杞人憂天,亡國論的出現,不也說明亂象已經成為一股「顯憂」。其實我總覺得,台灣人能有現在這樣的生活其實很不簡單,因為過去許多錯誤的政策和觀念橫行,竟然沒有亡了我們,實在得感謝台灣廟宇大小神明保佑。但是這種保佑,我看在妖魔群起,詭論充天的現今,恐怕神明也只能像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
  最近勤看三台晚間新聞,發現則有趣的新聞,某家連鎖書店的大老闆娘,竟然將可能是店裡最暢銷賣錢的台灣羅曼史,撤下書架,只因為內容太過色情並對性描寫和男女關係有嚴重扭曲。很多人可能把這當作老歐巴桑的百年道德觀念作祟,才見不得這些書。其實不然,以我這個租書店的常客,雜食租書店裡所有書本類型閱書客,對於被撤下書店架上的台灣羅曼史小說,也有相當程度反感。
  我也看羅曼史的。好看的羅曼史的確存在,不過,都是外國人寫的舊東西。林白和皇冠早期出的羅曼史都挺好看的。「羅曼史」一詞,出自西方的騎士文學,後來演變成今日的羅曼史小說一大支,靠的就是愛讀羅曼史的女人。而且,十九世紀時很多知識婦女靠寫羅曼史攢文過日子,在吳爾芙《自己的房間》中便描寫過當時婦女鎮日在廚房客廳裡幻想愛情的情景。這種女人寫給女人看的愛情幻想故事,幾乎要成一種女性的共同記憶。但是想想,台灣的羅曼史小說,大多是十七八歲的小女生所寫,不禁令人捏把冷汗。
  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女生對愛情的藍圖規劃和夢想,影響了所有上租書店看書的人,而這些人又多是些女人,於是台灣女性的愛情觀念都停留在十七八歲作夢的階段。這樣在現實生活中談戀愛,怎會順利呢?不要以為人是有理性判斷和自我選擇的靈性動物,基本上,很多時候都是靠以往的經驗在過日子,如果真的長腦子,就不會一本接一本,毫無限制的看著同樣的橋段同樣的結局,依舊不厭煩。當女人的愛情先驗體會「閱讀」成了這附德性,加上台灣教育如此的單一化,讓人缺乏思考力,下場會是如何?
  男人都被氣得唉唉叫吧!怎麼這女人家腦子怎裝的都是這些怪東西。
  如果你真的是租書店的常客,你就會觀察到羅曼史的人口真的很嚇人。從十歲的國小學生到已婚四五十歲的歐巴桑都有,年齡層分布之廣,讓人咋舌。我看過一個女孩從還是年輕小美眉的時候,就開始看羅曼史,到了結婚還是依舊抱著孩子往租書店鑽,等到婚姻亮紅燈離了婚,還是租書店的常客,用一個又一個愛情神話麻痺自己。這離婚八卦是租書店老闆娘說的,我這老顧客看著她從未婚到嫁人到生子到離婚,短短八年之內。
  而八年之內,羅曼史的內容越來越叫人難以猝睹。突然間我覺得早期瓊瑤阿姨的作品可算是品質優良。現在許多羅曼史故事講究的是暴力和金錢。台灣的羅曼史小說當中,女主角約有八成的機會遇上一個很濫的男人,然後有九成的可能,會被其強暴或是用金錢買去貞操。最後女主角百分之百地就愛上了這個濫胚子,一次又一次用其愛情感召,或是以男主角無法抵擋的美色誘惑男主角─來愛我吧!兩人在千辛萬苦後克服許多無聊的誤會之後,攜手共創美好愛情。
  這樣的公式,加上一些男友不愛的未婚妻攪局、黑道幫派、企業陰謀等等,就構成了羅曼史的全貌。女人家長期在有錢公子以錢買性,用暴力佔有女人,最後還會痛改前非和女主角共效于飛的神話下,以為愛情的最高境界就是付出就是一心一德。我曾在網路上看到女網友面對愛情的迷惑說:看了這麼多連續劇,這麼多愛情小說,到底愛情是什麼呢?
  這樣怎不亡國呢?當女人的愛情觀建構在羅曼史上,不用心挑愛人,不用大腦過生活互相協調,怎會有優質的愛情和婚姻品質?
  女人是這樣,別以為男人會好到哪去。租書店中出租率最高的漫畫家池上遼一,他的作品充滿了各種強暴場景,更扯的是,當女人反抗時,男人一律用強迫性性行為使其閉嘴就範,事後女人也就乖乖當起賢內助來,尤以「追傷人」一書中,表現最為露骨。通篇漫畫當中,犧牲三名女子完成男主角的復仇大業,這三人都是強迫就範得來。暴力血腥色情煮成一鍋腥鹹之湯,飲下肚去不曉得要毒害多少腦細胞?另外遊人等人更是屬於販賣淫欲之列,與女性的交往成為純物化的性慾發洩而已。倪匡或是黃易後期的小說也沒好到哪去,大概每隔幾十頁就要來個香辣火熱的性交鏡頭。男人看的都是些增長淫欲和奇怪性技巧的東西,男女交往怎不會等而下之只剩慾念呢?
  漫畫店當中,有百分之三十的讀物是如此,而這百分之三十的書大概就佔了出租率的百分之八十,當我們都習慣愛情和生活長成書裡頭那模樣時,怎不亡國呢?不過亡國的事,照道理說不是租書店的錯,錯的是寫書印書的人,說起來租書店也是受害者,平白被我罵了一頓。不過,租書店卻是有幫兇的嫌疑。希望大家看書之餘,不要身中書毒,禍遺子孫。因為聽說性格也會遺傳,請大家好自為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人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