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買了某本書之後,就有種災難即將臨頭的感覺。根據某些前輩口述,在版權這塊領域,有些東西真的是個「麻煩」,少碰為妙,往往不是損失時間和精力溝通,就是耗損銀子。果不其然,這本書在還沒出版之前就把大夥搞得七暈八素,時間精力銀子通通耗上了。不過,想來這也是必然的結果,所謂版權龜毛之最極,大概不會有比此書更甚者。(很快的大家都會知道這本書)但也不是要抱怨,而是當人家的畫有那個價值的時候,相對衍生的問題就等倍增加,必然的道理。
關於圖片的版權,生手編輯大概會一頭霧水,很多老手編輯也會在此誤踩地雷。不過相對於對岸的出版狀態,本國出版從業人員真是一群善良公民。良民自有良民該知道作業守則,簡略分述如下:
什麼是圖
舉凡不是字的部份,包括版型、圖片、照片都算,權利都得查明再用。
版權狀態
要用圖該找誰問?不是隨便書上的圖都能用,還得看版權狀態。底下原則以外文書為主:
A.以圖片為主的書籍
漫畫、單一作者攝影集、圖文書(含繪本),版權歸屬原著作者或其經紀人,電影封面要跟台灣發行片商或是原電影公司談,跟出版社爐是沒有用的。
排版型式有時也要計費,尤其日方對於內文排版很龜毛,不要亂用他們的格式或是不照他們的格式來都不行(所以說他們真的很煩),請查明再下手排版。
B.文字書中的圖
1.有©就是主:不管這本書是誰寫的,這張圖都得認(C)符號後面的人為正主。而怎麼找到正主就是版權的超級任務,通常是詢問原出版社,不然就是找圖庫公司詢問。原出版社一般無權代為處理圖片版權,能告訴你該去找誰問就很阿彌佗佛了,親切善良且不會亂侵權的書會在書後標上圖片來源出處(但他還是沒法賣給你)。
2.沒有©也不能亂來:有些書中的插圖可能是原先編輯的小巧思,圖片版權也屬於該原出版社,但是不是買了書就等於買了圖,這點編輯千萬要記住,合約先看清楚,最好是提OFFER的時候就講明要不要用書中的圖,任何成交之後的圖片處理都會比較貴,也比較費時。
3.就算畢卡索的畫也不能亂貼:很多書超過一定年限就變成公版書,這個道理很多編輯都知道,但是在圖的世界裡卻不是這樣,很多著名繪畫其圖像所有權屬於收藏館或是遺族、收藏者,不能亂放書上。不過這些世界名畫的翻拍照片通常是屬於翻拍單位,所以不一定得跟原藏單位接洽,圖庫公司或是通訊社也是一種選擇。
使用守則
A事前確認
1.用哪一張
2.誰的作品
3.付費與否:有些作家、畫家、藝術家會索價甚高,不是免費的午餐。
4.使用範圍:最好事前溝通清楚,不過按照台灣這種書店看好就貼的廣告形式,確實有點難度。另外,有些圖文書作者對於作品在網路上被刊登的頁數會相當計較,請記得事前溝通(當然這點還是日本人拔得機車冠軍)。
B完稿告知
看合約和屬性需求,如果你要的圖片或是照片是世界知名藝術家的作品或是恰巧是日本人畫的,免不了一陣繁瑣的往來確認樣張、版權聲明。尤其是世界知名藝術家+日本人=宇宙級難度。(我相信你們都知道我在說誰)
C寄送存檔
某些畫家會要求,所以建議大家遇到世界級畫家(以及日本畫家)請三思!要下成本的。
D常犯錯誤
1.以為封面作者照、圖片可以隨便用→很多書籍的封面圖片或是作者照片都是另外請畫家、攝影拍的,所以費用另計,但技巧好點可以殺殺價。(據說某本暢銷書封面權利金高達一千美金,好看真是要有代價)
2.同一本書版型可以直接用→版型也是可以賣的,日本會把光碟費用和圖片版型使用費另計(在日本版型和光碟資料版權屬於版廠或印刷廠),這兩者使用上不同,但國稅局很機車的都收20%的外人稅。
3.圖片、照片的版權聲明→任何的宣傳品上都要打上圖片版權聲明(這點台灣很少做對)
4.名畫、古圖、CD封面可以直接印來用→錯,但大家都這麼惡搞。不過所有日本做漂亮圖文雜學書的出版社,都會拒賣版權因為裡面的圖像來源太過複雜,而他們也不確定台灣會不會乖乖去把版權橋定,所以乾脆不賣。確實從效益上來說,光是那些圖的版權就比文字還要花錢。
5.從不過問封面設計的圖是從哪來→美術設計也會犯版權的錯,這是朋友身上的案例:某美術直接用日本當代藝術家或是插畫家的圖當封面,被發現後卻跟出版社說不想改設計(意思就是要出版社自己解決圖片版權問題),最後還是付錢給設計者但封面不能用。
6.有圖的贈品高興大放送→在此必須坦承點出,很多贈品都是編輯做爽自己或是通路宣傳用,但製作前請先確認可行與否,有些畫家會另外索取權利金。有些是因為某些物件已經被其他製造商簽約,所以無法製作。
7.時間快來不及了,先印了再說→再說一次,沒有得到最後的確認,千萬不要對圖任意放行。我看過太多悲劇了,真的!不過我們也都深刻了解國外不爽和老闆不爽誰的壓力源比較近又比較大......E確認事項
收到光碟請第一時間請印刷廠或是美術確認,只要打不開的圖檔一律請對方重給到對為止,以下是核對時的檢查事項:
1.頁數、內文(針對大陸書請特別嚴格把關,漏字缺行時有之事)
2.圖片品質(包括是否為四色、dpi數等,曾經發生過日本送來的圖dpi太低的問題,即使精準如日本人都會出錯,其他更是)
3.圖片、排版格式
另外日本的電腦送來的檔名只要是日文就打不開,此時可用改檔名(+副檔名)法修正。麥金塔和PC之間的問題,如JPG打不開只要檔名後加'' .jpg''就可解決,這點小技巧提供大家參考,節省往來時間。歡迎各位分享圖片編輯的甘苦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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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1 聯合報】
http://www.ylib.com/class/topic/show1.asp?Object=gossip&No=5947
文/陳姿羽
現長期定居墨西哥的拉丁美洲文學大師賈西亞‧馬奎斯,暌違十年推出新著Memories of My Melancholy Whores《回憶我憂傷的蕩婦》(暫譯)在十月二十日修改結局並提前迅速上市,成功抵制大師家鄉哥倫比亞已出現的盜版書,再度引發全球讀者注目。
紀錄不良 馬奎斯冷處理台灣版權
面對新書消息,台灣「馬迷」短期卻無可能讀到中譯本。出版界盛傳,馬奎斯沒意願賣版權給台灣,關鍵出在台灣盜版舊名聲所影響。
此舉連帶可能引發自一九九四年六一二圖書大限後,如《馬奎斯小說選》、《獨裁者的秋天》等,第二波馬奎斯著作自書市消失後果。
馬奎斯一九八二年獲得諾貝爾獎後,即在台灣打開知名度。台灣版權早期尚不完備,馬奎斯早期作品都未經授權,現在坊間流傳甚廣、極受台灣讀者喜愛的《百年孤寂》(又名《一百年的孤寂》)(遠景版、志文版)即屬現稱「盜版」。
馬奎斯正式授權台灣,是一九九○年左右的事。先後有《愛在瘟疫蔓延時》、《迷宮中的將軍》(皆允晨文化版),《智利祕密行動》、《異鄉客》(皆時報文化版)。其中《愛在瘟疫》因為SARS風暴,再度喚起讀者注意,歷年總銷量約一萬多本。《迷宮中的將軍》首刷三千本,至今未再版。至於時報文化的《智利祕密行動》等,都為兩、三萬本之譜。
大陸盜版猖狂 影響華文授權
允晨文化發行人廖志峰表示,新著作權法實施後,《愛在瘟疫》、《迷宮》兩書便透過大蘋果代理商簽約,過程中並沒碰到難題,價碼也非天價。倒是去年一直想簽馬奎斯回憶錄,再次透過大蘋果,卻沒有得到任何回音。他因此推測整個華文市場此次可能都未得到馬奎斯新書授權,起因或由於馬奎斯在意盜版,而華文市場過去紀錄不良。
時報文化同樣對馬奎斯回憶錄和新書相當感興趣,亦卡在早期盜版不良印象影響,最後付出馬奎斯不願授權代價。台灣出版業對拉丁美洲作品相當陌生,時報文化兩年前特地前去拉丁美洲找代理商談此事。時報認為,結果如此,明顯癥結繫於馬奎斯的「感覺」。
雅言出版負責人顏秀娟,曾任職時報文化,負責國外版權,對此有不同見解:「台灣是被中國大陸害了!」中國大陸的盜版猖狂,馬奎斯脾氣很硬,對此事極為不悅,因此不想賣中文版權。她曾為時報文化商談馬奎斯全集一事,但沒成功。她說,馬奎斯的經紀人年紀大,早期有出版社接洽就賣版權,但中國大陸加入伯恩公約後,華文版權往往得分開談繁體字版和簡體字版,讓馬奎斯經紀人覺得華文版很麻煩,一度表示想來台灣及中國大陸探看究竟,但後來無下文。
顏秀娟強調:「不願授權給台灣的作家多的是,另外,也有代理商的因素。」像一些較沒名的作家也不一定會積極處理這些事。因為台灣市場太小,代理商不認為有重要性,就不會提升這個案子的優先性,「生意不到非做不可的時候,不會那麼重要。」她舉例,有回曾有出版社提二十萬美金買一個套裝,價碼並不低,但經紀商只表示「再說」,顯見和價碼也無關。在她看來,許多說法都是臆測,畢竟這事只到經紀商階層,從未聞作家本人說法。至於中國大陸出版的馬奎斯小說,她認為都未經正式授權。
爭取授權 但經紀人在哪裡?
目前台灣經過馬奎斯授權的四本書,皆先後到期。允晨文化部分,廖志峰表示《愛在瘟疫蔓延時》已續約,快到期的《迷宮中的將軍》正在考慮續約與否。時報文化也會有類似做法,因庫存皆已付版稅,但將會積極爭取續約。
時報文化出版文學線主編葉美瑤表示,馬奎斯著作在台灣跨過版權變化時代,其實很有趣。馬奎斯雖知盜版多,但又不願透過授權,以正版換盜版。即使如此,但台灣的出版社不會放棄繼續爭取和馬奎斯簽約,主要的問題是:馬奎斯的經紀人在哪裡?
馬奎斯著作台灣版
一百年的孤寂/遠景
馬奎斯小說選/遠景
百年孤寂/志文
獨裁者的秋天/志文
馬奎斯小說傑作集/志文
智利祕密行動/時報文化/經授權
異鄉客/時報文化/經授權
愛在瘟疫蔓延時/允晨文化/經授權
迷宮中的將軍/允晨文化/經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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